为向广大患者提供“就近、安全、及时、有效”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在院前医疗急救活动中,严格执行卫生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作出“四项”承诺、做到“四个”不准:
四项承诺:
1、提供24小时“120”急救电话受理和院前急救服务;
2、提供文明接警、合理派车、因病施救、快速转送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3、严格按照院前急救转送原则,合理转送、科学分流患者;
4、严格执行院前急救收费标准并提供院前急救收费清单。
四个不准:
1、不准收受索要患者或患者家属的“红包”;
2、不准以介绍和转诊患者为由收取“回扣”;
3、不准以利用分流和转送患者等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4、不准缓开或不开具发票及违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