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分中心):
现将《南昌急救中心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南昌急救中心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
二O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南昌急救中心集中整治和查处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及市卫计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院前急救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院前急救氛围,根据省卫计委《印发〈关于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办字〔2016〕23号)和市卫计委《印发〈关于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从2016年6月起,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下简称“集中整治”)。现结合中心院前急救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展集中整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迫切需要,是打通落实“两个责任”“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南昌作风强起来的现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应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坚决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惩处力度,净化院前急救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坚决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为“抢占制高点、聚焦增长极、提升首位度、共筑‘四强’梦”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坚持“以查促纠、惩教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防止“集中整治”运动化、防止走过场。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严重就整治、查处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哪里的问题。结合院前急救工作实际,重点整治和查处在急救服务(转送及收费等问题)、医药购销、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生活作风方面等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集中整治”,使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
三、范围内容
(一)“集中整治”范围。
各科室、分中心。
(二)“集中整治”内容。
1、纪律作风方面:重点整治办事态度生冷、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简单粗暴、不愿做细致的群众工作,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应付了事;办事不公、政务不公开,群众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2、急救服务方面:重点整治过度用药、过度治疗,加重患者负担;违规转送患者至医院收受“好处费”;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利用急救转送、院后转送服务吃拿卡要、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回扣以及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问题。
3、医药购销方面:重点整治在药品、设备器械、耗材、救护车等招标采购中违规操作,造成价格虚高等问题。
4、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将应依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拆分,规避招投标,或者只对项目主体工程招标,对附属工程直接发包。
5、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重点整治对上级拨付的公共卫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在婚丧嫁娶、升学就业、民俗庆典等活动中大操大办。
7、生活作风方面:生活奢靡、贪图享受、挥霍浪费、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甚至涉黄、涉赌、涉毒、涉黑。
各部门要结合“红包”治理, 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查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纳入整治范围,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底以前)。
1、成立机构。成立南昌急救中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刘小平任组长,专职纪检委员陈国平任副组长,办公室、通讯调度科、急救科、装备科、财务科、后勤保卫科、医教培训科、院后服务科、城南分中心、城北分中心及红谷滩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定期调度中心“集中整治”工作,协调资料上报、接受信访投诉举报反馈等,适时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明确牵头责任科室:关于整治纪律作风方面问题,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关于整治急救服务方面问题,由中心急救科牵头负责,院后服务科、各分中心配合;关于整治医药购销方面问题,由中心采购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关于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由中心财务科牵头负责;关于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和生活作风方面问题,由中心办公室牵头负责。
2、制定方案。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中心“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进行工作部署。根据市卫计委《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中心具体工作方案,并于6月底前将工作机构和工作方案报市卫计委监察室。二是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南昌急救中心举报投诉电话:83859062。在中心行政大楼、救护车上醒目位置公布中心举报投诉电话。
3、把握政策界限。一是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个人违纪违规问题,2016年7月31日之前通过主动自查,向上级报告和纠正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减轻或免于处理,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于那些不主动查找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故意隐瞒、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干部和造谣、诬告者,一经发现和查实,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手软。二是正确理解政策,各部门要把上级政策讲清楚,提高整治对象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主动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深入学习传达省、市及市卫计委及中心动员会精神,悟透省委、市委、市卫计委及中心“集中整治”意图,既不能让“蝇贪”、“蚁贪”蒙混过去,又要注意保护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尤其要防止搞运动,搞人人过关、个个洗澡。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6月下旬至2016年7月)
1、结合四项党内活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改一条销一条,并接受群众监督和批评。二是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一次“宗旨意识”大讨论,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的教育,深化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激发党员干部自我提高、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内生动力。三是结合“星级支部”创建活动,积极参加“星级支部”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创建内容,对发现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处理,并点名通报,倒追责任。四是结合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建设,建立群众工作“红黑榜”,在市属新闻媒体“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专栏中进行公开,以先进典型激发正能量,倡导服务群众、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以反面典型警示干部,促进干部转作风、强素质,扎扎实实为群众服务。
2、畅通监督渠道,保障群众权利。加大“三务”( 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中心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判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加大“三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卫生计生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方面信息,推进监督全覆盖。中心行政大楼和院前救护车显眼位置设立监督栏,公示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每天要及时开启信访投诉举报箱及查看中国急救网南昌急救中心子网页上“主任信箱”,做到投诉有渠道、热线保畅通、有问必有答。要做好短信平台回访工作,让群众来评价“集中整治”的效果。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
1、紧盯“三个环节”,强化查处问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列出问题清单,建好管理台账,并组织力量进行查纠。一是紧盯问题线索收集、管理环节。中心纪检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组织对近年来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梳理,建好台账,分类处置。二是紧盯问题线索处置环节。突出抓早抓小,紧盯群众身边的微权力、整治微腐败,中心纪检将通过约谈交办、领导签办、文件督办等方式,推动查处工作。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办。查处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工作结果作为每月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紧盯典型案件通报环节。坚持点名道姓通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既通报违纪直接责任人,同时通报相关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员,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2、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一是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既要有严肃而不失善意的批评,又要有直截了当而不面折人过的提醒,还要有猛击一掌而不重创致伤的告诫。要通过用好“第一种形态”,让游走在违规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及时清醒。党小组组长与党员干部“抬头不见低头见”,最熟悉,要当仁不让把它抓在手上,看到苗头就“咬咬耳朵”,听到反映就“扯扯袖子”。二是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强调用党内生活解决问题的同时,不放弃“雷霆”手段,既不搞“不教而诛”,也不搞“教而不诛”。通过集中整治、集中排查、集中办案等强有力手段,查处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严厉惩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在社会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声势。三是要正确对待、热情帮助犯错误的同志。对“集中整治”中发现有问题、犯错误的同志,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以热情的同志式的态度,用党章和入党誓词唤醒他们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引导他们从灵魂深处认识错误,启发他们作出必要的检查、深刻的反省,帮助他们找到改正的办法,把他们拉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
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堵塞漏洞,源头治理。一是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依托“三单一网”,着力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和信息公开综合平台,做到权力清单化、过程公开化、决策民主化。二是创新基层干部管理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对干部考核、审计、信访处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群众评议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完善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工资待遇保障和激励措施,让优秀的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得到实惠,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是建立便民惠民制度体系。重点围绕帮助群众知晓办事流程,打造“一站式”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院前急救为民服务零距离,让群众感受到“集中整治”工作带来的实际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开展“集中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作出部署,推动工作落实。中心党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抓好落实。中心纪检部门要牵头主抓,协调各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实到部门。
(二)强化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要严肃追究党组织、纪检的责任;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要严肃问责。“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每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三)营造浓厚氛围。中心要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对“集中整治”工作部署、阶段性进展情况、查处的典型案件及预防成效等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妥善处置,重要舆情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为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各部门每月22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报送中心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内容进行整理汇总后上报市卫纪委,逾期未报将按照每月办公室对各部门考核指标“工作督办”扣除相应分值。电子邮箱: Tgl1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