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检、法、纪检监察、律师、保险等部门因案件调查需要进行院前急救任务受理调派信息查询时,查询人持本人工作证件、案件调查工作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并同时提供案件受理方面的法律文件,经南昌急救中心办公室审核并签署同意询询意见后,由通讯调度科提供查询服务;律师、保险公司(调查员)查询,还需提供当事人出具的授权托委托书、或保险合同复印件等文件。
2、患者本人需查询有关信息时,需提供信息查询的书面申请书、院前急救发票、本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南昌急救中心急救科审核并签署同意查询意见后,由通讯调度科提供查询服务。
3、患者委托近亲属(代理人)查询患者有关查询有关信息时,需提供患者本人(委托人)书写并亲笔签名的信息查询申请委托书、院前急救发票、患者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患者与查询人身份关系证明,经中心急救科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通讯调度科提供查询服务。
4、与患者有关的其它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要查询相关信息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中需注明查询事由,同时提供行政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身份证等资料,经中心急救科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通讯调度科提供查询服务。
5、为切实履行保守患者相关隐私义务,其他个人或上列单位和个人未提供有效证件要求查询的,不提供相关查询服务。
6、上列除公、检、法、纪检监察等司法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查询,可向其收取一定的查询费(包括打印费、复印费等)。具体收费金额待物价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