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转送患者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转送。(按照《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第三章执业管理第二十三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